各党总支、现代科技学院党委,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经校党委研究,现将《中国计量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国计量学院委员会 中国计量学院
2014年10月20日
中国计量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要求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作风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坚决惩治腐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通过努力,到2017年,学校反腐倡廉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抓好作风建设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与师生员工的联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严明党的纪律,严抓作风建设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把好学校管理、宣传教育、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关。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管好一级,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牵头单位:纪监办、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二)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健全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临时性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报销制度;精简会议、文件、活动,减少文件简报数量。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加强明查暗访,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严肃通报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实行问责。
——牵头单位:纪监办、党校办、计财处、国际处;协办单位:各党总支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教学单位、联系学生寝室和困难学生制度,着力为基层、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认真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听课制度。
健全完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优化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能在校园网上公开和办理的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坚持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提升机关人员专业化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党校办、组织部、纪监办;协办单位:各党总支
三、有效预防腐败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从政道德、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育。把廉洁从政从教从业教育列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落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作廉政报告制度。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工作。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法制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坚持开展廉政文化周活动,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建设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牵头单位:纪监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协办单位:各党总支、团委
(二)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确定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力。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学校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贯彻执行。
执行防止利益冲突相关规定,落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学校领导不兼任下属单位领导职务制度。
——牵头单位:纪监办、组织部、各党总支
(三)完善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办法,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征集制度。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维护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党员旁听党组织会议制度。
落实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实行党员干部、党代会代表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年度述廉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牵头单位:组织部、纪监办、党校办,各党总支
(四)完善分析会制度,深化防控机制建设
贯彻落实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分析,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分析会情况。各二级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权力配置制约、权力运行监督、风险预警处置、风险防控检查评价和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纪监办、党校办,各党总支
(五)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学校党委无记名票决干部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加强对拟提任干部的廉政考察。实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
认真执行教育经费使用、工程建设以及图书教材、教辅材料、食堂食材、家具寝具、学生保险、实验仪器等大宗物品采购有关制度。规范小额基建、小额采购、小额维修等项目的实施,强化监督管理。
规范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校办企业、房屋租赁和固定资产经营管理。加强对二级学院人财物的监督管理,完善二级学院财务预决算制度。
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科研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明确财务、科研、资产管理、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加强对学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纪监办、组织部、计财处、审计处、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与资产处、基建处、后勤中心、资产公司;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六)加强行政监察,预防职务犯罪
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改进监察方式方法,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加强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科研项目资金、学科(专业)建设经费、职称评聘、评优推先等领域和环节的监督管理。
发挥学校作为预防主体的作用,依托下沙高教园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实行行贿档案查询,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必经程序。
——牵头单位:纪监办;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七)发挥审计作用,预防各类风险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大对科研项目资金、学科(专业)建设经费、资产经营、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捐赠资金、教师培训经费、学生资助经费、学校食堂财务等的审计监督。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基建工程过程审计,深化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强化审计整改,建立审计意见落实反馈机制,着眼于完善制度规定层面,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定期通报审计情况,加大审计公告力度,逐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审计处;协办单位:计财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
(八)推进教育“阳光工程”,接受群众和民主监督
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教育收费、科研项目资金、学科建设经费、职称评审、教育基金会、学校食堂管理、教师招聘、“三公”经费使用等教育“阳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事先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部、科技处、规划处、人事处、党校办、组织部、计财处、后勤中心、工会
四、严肃惩治腐败
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信访处理工作,规范案件线索管理
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加强网上信访举报投诉工作,对信访举报投诉件认真核查、处理,及时报告结果。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健全“校长信箱”以及效能投诉联动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按照上级案件线索报送制度的要求,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泄露案情的,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纪监办、党校办;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
(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发挥查案治本作用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处挪用、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各种教育资金的案件。重点查处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资金、职称评审、干部任用、人员招聘、学术诚信、资产经营、后勤管理、继续教育、校企合作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指导,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加强案件的剖析,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和惩治的对策措施;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案促教,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程序规定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执纪严肃性。
——牵头单位:纪监办、人事处;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党总支
(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纠风治乱力度
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掌握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了解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责任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收受礼品等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纪监办、组织部;协办单位:各党总支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委要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倒查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推动工作落实;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发挥纪委职能作用,落实纪检领导体制
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改进方式,主动谋划,结合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纪委书记不分管除行政监察、内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完善校院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守责任担当,树立良好形象。
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发挥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学校纪委、纪委书记要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
(三)增强惩防体系合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分类指导,做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教育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发挥纪律约束的作用;其他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落实本实施细则部署的任务,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督促工作落实。
中共中国计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