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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3-29[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学校下属企业: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行〔2015〕10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24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
  二、自查内容及重点 
  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政策规定情况。重点自查内容为: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境)经费,在专项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列支出国(境)费用,向下属单位等转嫁出国(境)经费等违规行为,有无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出国时间、费用有无超标准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问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有无未执行政府采购、超标购车、豪华装饰、违规占用借用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通过定点维修企业违规挂账、借维修之名套取资金或收受纪念品等问题,有无违规购买加油卡、资金挂账等各种违规行为。
  3.公务接待费
  有无超标准接待,用公款购买纪念品土特产、安排旅游考察,在下属单位、工会、学会、协会开支接待费等违规问题。
  (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是否符合严控数量、细化预算、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要求,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在定点场所开会和培训,有无向下属机构转嫁摊派费用、违规收费,有无借会议费、培训费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或违规列支接待费等非会议培训支出、有无违规挂账等,是否存在年底通过大额会议培训支出或宾馆饭店大额支出进行突击花钱,有无套取会议或培训经费设立“小金库”,有无虚报培训人数、变相收取费用、超标准安排就餐等问题。

  (三)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是否在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四)办公楼购建、装修等基建支出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使用、装修办公用房,违规出租出借、租用办公用房等问题,项目建设中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有关审批规定。
  (五)规范津补贴情况 
  有无违反规范津补贴的规定,通过虚假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在专项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或在下属单位、工会、学会、协会中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问题。
  (六)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各单位人员配备是否做到定编、定岗、定员,有无存在违规编外用工、人员在编不在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吃空饷”等问题。
  (七)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其他违规支出情况
  是否存在与中央、省委厉行节约精神相违背的其他铺张浪费行为。
  三、自查方式
  对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相关制度规范,根据自查内容及重点逐项对照检查。自查完成后填写附件表格,如有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须另行报告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须进行说明。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8日前将自查表格(纸质、电子稿)送交学校审计处(邮箱:jjs@cjlu.edu.cn)。

  联系人:张雅,电话:87676116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自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