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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13[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做好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2016年6月21日“两学一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织                    
  督查工作由督查组下设的3个督查小组各自进行:
  督查一组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研工部、党委学工部、团委参与。
  督查二组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研工部、团委参与。
  督查三组由党委研工部负责,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团委参与。
  二、督查内容
  1、二级党组织落实学校党委重大部署、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议事决策情况;
  2、二级党组织“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情况;经费自查自纠等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二级廉政分析会完成情况;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情况、教职工理论学习落实情况;
  5、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文明寝室建设、文明修身活动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督查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督查组随机抽取8个党委(党总支)实地开展督查,随机抽取若干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委(党总支)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职工学习制度;学院的党政联席会、党委(党总支)会、教授委员会和教代会会议记录;二级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记录和参会记录、领导发言记录、教职工学习记录等材料。督查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请各党委(党总支)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