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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安装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举报箱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08[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在省直各单位设立纪检监察举报箱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校安装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举报箱(以下简称举报箱)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箱设置地点
  按照既方便群众举报又符合保护举报人权益的要求,举报箱在我校设置地点为:明德北楼一楼楼梯入口处。
  二、举报箱受理范围
  举报箱用于接收反映党组织、党员和教职员工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
  三、举报箱日常管理
  1.举报箱由省纪委省监委统一制作,我校纪委负责日常管理。
  2.校纪委指定专人保管举报箱钥匙,每周至少开启一次,并详细登记开箱时间,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和职务,反映的主要问题等信息。
  3.根据举报内容,校纪委将分类处置信访举报件,确保举报箱接收的每件举报材料办理留痕、去向清楚,依纪依规得到处理。

中共中国计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