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中国计量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中国计量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国计量大学
2018年7月4日
中国计量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学校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特建立中国计量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第一条 联席会议由校长任组长,协管审计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讨论审计工作计划;
(二)研究讨论重要审计文件、制度;
(三)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五)研究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事项;
(六)交流通报重要审计情况;
(七)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第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联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三)收集整理需在联席会议中交流通报的重要审计信息;
(四)整理保存联席会议纪要;
(五)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各单位配合审计处开展审计工作,协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向审计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并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配合审计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配合审计处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提供有关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负责核查处理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审计处主要职责。起草有关审计的文件、制度,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审计计划和党委组织部委托逐项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联动参与;对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审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量监督;汇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审计整改意见建议,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或研究决定;下发审计整改通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及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五)人事处主要职责。配合审计处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向审计处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被审计对象的材料;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
(六)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配合审计处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向审计处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会计资料、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等相关材料;对相关审计整改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审计提出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会议方案,报召集人同意后召开。各成员部门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通报的有关材料,应事先交给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 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量院办〔2014〕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