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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查"微腐败" 查处不力单位将被"一票否决"

[发表时间]:2016-03-28[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西安市纪委召开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2015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今年,西安市将严查重处“微腐败”,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攻坚战”。

  去年查处744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去年共查处744件、同比增长16.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5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

  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去年反映此类问题的举报占总量的45.91%,立案数占总数的53.18%。

  但与此同时,一些单位还存在查处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市纪委要求,一定要真正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微腐败”将优先受理优先处置 查处不力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针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的问题线索,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及时曝光。

  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今年,市纪委将从严督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向区县、镇街、农村、社区。

  市纪委将建立专门台账,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评价机制,完善纪律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别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真正要让工作后进者坐不住、冒冷汗。

  没有追责就没有落实,今年追责的力度、范围更大。市纪委还将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集体约谈。今后,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西安市纪委)